第二十四天:圣诞的两个目的

第 24 天

圣诞的两个目的

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。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。约壹 3:7-8

《约翰一书》3 章 8 节说,“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”。“魔鬼的作为”是什么?答案可以从上下文中清楚地找出来。

首先,《约翰一书》3 章 5 节有明显的对应:“你知道主曾显现,是要除掉人的罪。”其中,“主显现……”同时出现在第 5 节和第 8 节中。因此,很可能罪就是耶稣来要除灭的“魔鬼的作为”。第 8 节的开始部分说,“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”这几乎就可以确定了。

这上下文的议题是犯罪,而不是生病、车坏了或计划混乱。耶稣来到世间是要帮助我们停止犯罪。

让我们将这一点和《约翰一书》2 章 1 节的真理放在一起, “我小子们哪,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”换句话说,这是在宣讲圣诞的目的(约壹 3:8),即道成肉身的目的。

但在《约翰一书》2 章 1 至 2 节中,约翰又补充了另一个目的:“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。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。”

那么,我们现在看看这意味什么。这意味着耶稣基督在世间显现有两个原因。一是他来,是为了让我们不再犯罪;就是说,他来了,要除灭魔鬼的作为(约壹 3:8)。二是他受死,是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即成为替代性的祭物,除去了神的忿怒。

这第二个目的的结果并不是要战胜第一个目的。赦罪的目的不是为了允许犯罪。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,并不是要我们放松与罪的争战。相反,圣诞的这两个目的的结果是,耶稣为我们所有的罪所付上代价,使我们能够得自由,并有力量与罪争战,而不是像律法主义者那样以好行为来赚取救恩,也不是害怕失去救恩,而是作为得胜者,满怀信心和喜乐地投入到与罪的争战中, 即使是要付出我们生命的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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