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4日 讀經概要
1月24日
出4章1節-7章7節;太17章
出4章 摩西再三推辭神的差遣
摩西覺得自己不能勝任,向神推辭說:「他們必不信我,也不聽我的話」。摩西始終沒有忘記40年前他的同胞質問他的話:「誰立你做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?」(2:14)那時,摩西自立為領袖,全然失敗了。但這時神要親自給他權柄,用三個神蹟來向以色列人證明。
杖變蛇,後又變作杖,可能表示以色列被像魔鬼一樣的法老奴役,神卻要製服法老,把以色列人釋放出來,恢復他們原來的神百姓的地位。
手上長麻風,又被潔淨,這是要以色列人看見他們內心的污穢,但神能潔淨他們。
水變血,表示神有降災的權柄,為叫百姓信從神,埃及人剛硬不信,將受這咒詛。
這三個神蹟的要點是向以色列人證明:摩西是由神差派來做拯救者的,他們要聽摩西的話,就可以脫離埃及的奴役。
這就像,主耶穌在地上行神蹟的目的是為了使人信他是神的兒子,是神所差來的救主,並因著信他就可以得生命。
摩西仍然在推辭,說自己沒有口才。神就應允賜他口才,指教他所當說的話。但他又推辭說“你願意打發誰,就打發誰”,意思是不要打發他。
如果前兩次推詞是出於膽怯、謙卑,這第三次就屬於違抗神的命令。因此神向他發怒。
在神的工作上,我們要學習兩個功課:第一,不要自告奮勇,不要依靠天然的能力。第二,要等候神呼召和差遣。一旦清楚聽見神的呼召,就不要推辭,而是要順服。
摩西在前四十年的“我能”和第二個四十年的“我不能”,都不能為神所用,需要一個新的起頭,就是“神能”,這就是他第三個四十年所經歷的。
摩西在返回埃及的路上發生了一起意外的事件,「耶和華想要殺他。」這是為何?因他忽略了神和亞伯拉罕所立割禮的約(創 17:9-11)。他身為民族的領袖,自己不守約,忘記給兒子行割禮,怎能帶領百姓遵命守約?他應先帶領全家除去污穢,心受割禮。神以此提醒摩西要帶領百姓分別為聖,永遠作立約的子孫,聽命守約,就必蒙福。
出5章
到了第五章,摩西和亞倫終於來到了法老面前對他說:「容我的百姓去!」這對法老來說是一個爆炸性的宣言。
法老的第一個反應是「耶和華是誰」,「我不認識耶和華」,「我也不容以色列人去」。法老王不但斷然的拒絕,更變本加厲地加重了以色列人的苦工,並責打以色列的官長。
於是百姓向摩西發怨言,怪罪摩西把刀遞給法老。
這並非意料之外的事情,神早已經說過:「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,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。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,攻擊那地,然後他才容你們去。
福音傳道者也經歷過一點。你如果要向誰傳福音,那麼試煉和逼迫就會臨到他,這是我們有目共睹的事實。這是撒但的詭計,要攔阻人信耶穌得生命。
我們也看到人的全然敗壞和軟弱。神的本意是要救他們,但他們卻怪罪神。在他們身上絲毫看不到要脫離奴隸身分的決心和努力。這也正是不信之人的屬靈狀態。
聽到以色列人抱怨,摩西怎麼辦?他只能回到神面前,向神訴苦:「你為什麼要苦待這百姓呢?」,(2)「你為什麼打發我去呢?」,(3)「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!」
連我們的主耶穌在地上傳福音時,也遇到極大的攔阻,但他並非向父抱怨,而是發出感恩和讚美:「父啊,天地的主,我感謝你!……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
因此當我們遭遇的事情似乎越來越糟,遇見的攔阻越來越兇惡,我們要馬上回到神面前,將心中的苦悶,藉著禱告向祂傾訴,並在他裡面得到安息,支取新的力量。
出6章 我要救贖你們,以你們為我的百姓
當摩西向神訴苦以後,神就再次向祂說話,將救贖計畫啟示給祂。
因此,第6章2-8節是理解本書的關鍵,其中包括了:拯救的依據,方法和目的。
依據:是神曾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立的「約」。
方法:重重的刑罰埃及人,救贖以色列人脫離重擔,而救贖的關鍵是 「逾越節羔羊的血」。
目的:「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,我也要作你們的神。」也可以說這是整本聖經的主題。
在本章,神不斷重複強調“我是耶和華”,就是那位立約的主,守約施慈愛的神。
在第5章,法老曾說他不認識耶和華,也不容以色列人去。而以色列人其實也不真認識耶和華。因此,神重複教導摩西「我是耶和華」。神救贖以色列人的最終目的就是使以色列真認識耶和華,做的兒女。
弟兄姊妹,同樣的,耶穌基督救贖我們也是為了讓我們真的認識神,與神有生命的關係。
另外,本章插入了摩西、亞倫的家譜。目的是要表明他們是以色列人的弟兄,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被神揀選做以色列的先知、祭司和拯救者。
太17章 這是我的愛子 你們要聽他!
上一章,門徒們雖然告白說主耶穌是“基督,是神的兒子”,但他們不真明白神的兒子是何等的榮耀。在本章,主耶穌帶著祂最親密的門徒彼得、雅各和約翰,上了高山,然後在他們面前變了形象,顯出了榮耀。
突然,摩西和以利亞也顯現出來,彼得看見了,就建議搭三座棚: 一座為耶穌,一座為摩西,一座為以利亞。用意雖好,卻不合神的心意。摩西和以利亞,代表律法和先知,他們來是為了談論耶穌受難的事(路9:31)。他們的工作都是為引導人認識基督,雖然都很重要,但都無法與主爭輝。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(西1:18)。
天父從極大榮光中發出聲音說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你們要聽他。
門徒在山上雖然有了美好的經歷,主還要帶領他們下山,去面對他們的責任與挑戰,並繼續接受信心的操練。我們看到,沒有主的同在,山下的門徒就沒有能力趕出污鬼。主指出他們的信心小,必須透過禱告、禁食才能獲得。主曾在登山寶訓教導如何禱告和禁食,他說必須要退到內室裡,禱告在暗中的父,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(太7:5-8;16-18)。
本章最後插入了繳交聖殿稅的事情。看似是小事,但其實包含很重要的屬靈意義:主耶穌是神的兒子,卻甘願降卑,替我們付出生命的贖價。
丁稅,也叫聖殿稅,徵收的依據來自出埃及記第三十章。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「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,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。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,每人要按聖所的平,拿銀子半舍客勒」(出30:12-13)。後來就變成聖殿管理費了。
彼得既然宣告過主是神的兒子,也在山上看見了神兒子的威榮,他就不該自作主張說主也要納丁稅。可見他仍不真明白其中的涵義。然而主耶穌卻謙卑地,從魚口中得到銀錢,作彼得和主自己的稅銀。
主啊,我們感謝你,你是何等的溫柔,體卹我們的軟弱!求你也增加我們的信心,擦亮我的眼睛,使我們在凡事上看見你的榮耀,並單單聽從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