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3日 讀經概要

2月13日

利未記11-12章;太28章

從第一章到第七章裡講述了五大獻祭的條例。第八章到第九章講祭司承接聖職,開始履行職責。但是在第十章裡發生了兩位祭司被火燒滅的災難。
從11章開始到15章,主要講潔淨的條例,包括飲食的潔淨,生產的潔淨,皮膚的潔淨,房屋的潔淨。

11章講飲食上的潔淨條例。
神吩咐這些條例的目的是使他們與萬民有別,在45節提到:「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,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
走獸類可吃的乃是蹄分兩瓣、又倒嚼的,如牛、羊。分蹄代表與世界分別;倒嚼指將神的話反覆思想,化為生命。
水族類可吃的乃是有翅、有鱗的,這些水族屬於高級的,能夠自由地在水中行動的。而「無翅無鱗的」,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一般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,所以不適合做「聖潔的國民」(出十九6)的食物。

飛禽類不可吃的是喜歡吃肉和血的,喜歡陰暗地方的,吃不潔污穢的食物的。

爬蟲類不可吃的是只能爬行不能飛行的,都是不潔的,表示他們都是屬地的。

最後,所有死的動物都是不潔的,不可食,也不可觸摸。

神為甚麼要以色列人分別可吃與不可吃的,潔淨與不潔淨的呢?神乃是要祂的百姓被分別出來,成為聖潔,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。
每當他們和外邦人接觸的時候,不同的生活習慣就會不住提醒他們,要「作祭司的國度、為聖潔的國民」(出十九6)。
但是,舊約中的禮儀、律法和規條,都是要把人引向基督。所以,本章條例內容背後的屬靈原則,乃是唯有基督和一切出乎基督的是潔淨的。
主耶穌說:「凡從外面進入的,不能污穢人」(可七18),「從人裡面出來的,那才能污穢人」(可七20),從這個意義上說,「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」(可七19)。所以使徒們指示外邦信徒: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,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,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,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」(徒十五28-29);保羅也說:「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,若感謝著領受,就沒有一樣可棄的」(提前四4)。
但對於營養過剩的現代人來說,如果我們盡量遵照這些條例控制飲食,也可以「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」(林前六20),對身、心、靈的健康也是一件很有益的事。
然而「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」(羅十四3),因為神所看中的,是人「分別出來」的實際: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——你的神」(可十二30),又要「愛人如己」(可十二31)。
因此,弟兄姊妹,我們屬靈的生命應當「分別出來」,「成為聖潔」(44節)。我們無論是工作、生活、閱讀、娛樂還是交友,都「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」分別出來,好讓自己「成為聖潔」,可以蒙神悅納。

利未記12章

本章是關乎生產的條例。
當婦人生男孩,在生產的期間,因生產的流血就不潔淨七天;到了第八天,要給嬰孩行割禮;婦人在產後要家居三十三天。
若婦人生的是女孩,就不潔淨十四天;婦人在產後要家居六十六天。
無論是生男,或是生女,滿了潔淨的日子,就要為孩子獻祭,以一歲的羊羔為燔祭,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為贖罪祭。若是家貧力量不夠,可以用斑鳩或雛鴿代替羊羔做燔祭。
這些條例說出,我們的生命從源頭上就本為不潔,因為是在亞當裡生的,在母腹中就有了罪。大衛說:「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」(詩五十一5)。所以神規定婦人生子之後,必須藉著獻祭而成聖,從亞當裡面轉移到基督裡面來。又因為受割禮,就領受了成為立約的百姓的證據。
對今天的我們來說,基督就是我們的燔祭和贖罪祭,使不潔的人可蒙神悅納。
這段經文也教訓我們,基督徒父母一定要把自己的子女帶到基督裡,孩子一出生就要獻給主,使他們活在神的恩典之中。

太28章

終於到了最後一章了。馬太福音在最後宣告了主耶穌的復活。
基督的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根基。保羅說,若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的信就是徒然,我們就還在罪中(林前15:17)。
基督復活證明救贖大工完成了,證明基督已償還我們的罪債,證明祂已經勝過了魔鬼和死亡。我們可以放膽和保羅一起說:「誰能定我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。」(羅4:25;彼前1:3;羅8:34)

讓我們留意基督復活的榮耀和威嚴。祂復活的時候,「地大震動」,「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,把石頭滾開,坐在上面」。
接著我們看到,基督的仇敵感到恐懼。「看守的人就因祂嚇得渾身亂戰,甚至和死人一樣。」那些強悍的羅馬士兵,看到上帝的使者出現,他們的勇氣立刻消化。
當末日號筒吹響,基督在榮耀中再來審判全世界的時候,不義之人和惡人要看到上帝的天使聚集在那白色大寶座周圍,那時他們要怎麼辦?他們再也不能躲避上帝的面。
哦,願人都有智慧,思想他們末後的結局!願他們都記得,必有復活和審判!

讓我們接著留意,天使對基督的朋友說的安慰話:「不要害怕!」
不管世界發生何事,真正的基督徒沒有懼怕的理由。末日要來到,審判要開始,案卷要展開。但在這一切當中,基督的門徒必不懼怕。上帝的憤怒衝擊大地時,他們必不至受傷害。那時主的話必完全應驗——「一有這些事,你們就當挺身昂首,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。」(路 21:28)

之後,復活的主親自向婦女顯現。因為她們首先到墳墓這裡來,有特權首先見到復活的主。主就給她們使命,把這消息帶給他的門徒:「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。」 「我的弟兄」,這稱呼多麼感人!門徒雖然軟弱犯錯,耶穌仍稱他們是「弟兄」。上帝的兒子充滿了榮耀,能夠勝過死亡、地獄和墳墓,但仍然「心裡柔和謙卑」,他稱我們為「弟兄」。我們偉大的大祭司,同時也是我們的兄長。

也讓我們留意基督要門徒當盡的本分。他命令他們:「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,這是每一位門徒的義不容辭的本分。如果我們疏忽這本分,不努力帶領人作主的門徒,我們就是在違抗主基督的命令。

主命令門徒: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。」「教訓」的目的是為了「遵守」,不但要明白主的心意,更要接受主的權柄、遵守主所吩咐的,這樣才能成為在天國裡「與基督一同作王」的「門徒」。不接受主的權柄就不能作主的「門徒」。有基督生命的「門徒」必然會接受主的權柄。

只有實際順服耶穌的話語,努力按他命令行的人,才能算作真基督徒。只有洗禮的水、聖餐的餅和杯,這救不了任何人的靈魂。耶穌說:「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」(約 15:14)所以教會一開始就「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」(徒 2:42)。

最後,讓我們留意耶穌給門徒的恩惠的應許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

讓所有真基督徒抓住這句話,把它記在心裡。基督常常「與我們同在」,無論我們去到哪裡,基督都「與我們同在」。他第一次到這世上來的時候,是「以馬內利,上帝與我們同在」。當他準備要離開世界時,他宣告他永遠是以馬內利,「與我們同在」。他每天與我們同在,赦免饒恕我們,使我們成聖,給我們加力,看顧、保守我們,帶領和引導我們。我們活著,與我們同在;我們死去,與我們同在。在時間之內與我們同在,在永恆之中與我們同在。

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!」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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