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1日 讀經概要
2月21日
利未記27章;可4:35-5:20
利未記27章 有關奉獻的條例
首先,為何在本書最後一章提到有關奉獻的事情呢?這是為了表達對神的感恩:感謝神的赦罪之恩、拯救之恩、同在之恩。
前二十六章都是講神給人的恩典,使人親近神、享受神、敬拜神並事奉神。所以,神給人祭物、贖罪日、節期、禧年等等,從赦罪的恩典到國度的產業,一應俱全,毫無所缺。神所啟示的這些律例、典章,都是在揭示神的榮耀和祂對子民的愛。第二十七章是講人還願奉獻給神,讓神享受。這是人對神恩典的回應。神這一切的「給」最終必激起人的那個「還」。恩典最終的果效就是叫人甘心樂意地向神奉獻自己和自己所有!我們若真看懂了前二十六章,自然就會活在第二十七章中。當人真的明白神的心意,自然就會生發甘願奉獻的感動:“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?”(詩篇116:12)
本章的奉獻包括兩類:特許的願和當納的奉獻。
特許的願是在當納的奉獻之外,由於內心受感動,就甘心樂意再多奉獻給神的。特許的願可以奉獻自己、牲畜、房屋和土地。
人若是許願把自己給神,意思是願意服事神,被神所用。但是,在舊約,神只允許利未人參與聖所的服事。所以,把自己許願給神的人,就可以用奉獻金錢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願望。按照年齡不同,奉獻不同的價銀。成年男人要奉獻50舍客勒銀子。這其實是一筆相當大的金額。當時,一個月的工資大約是一舍客勒。因此,若成年男子奉獻自己,他要奉獻大約4年的工資!可見,他不是隨便許願的,而是發自內心地感謝神的恩典。
不過,若是貧窮人也想奉獻自己,神也特別給他們開出路,由祭司酌情而定,按他們的力量奉獻即可。
注意,這裡的“特許的願”,與出30:11-16 提到的“生命的贖價”不同。生命的贖價是每個成年人必須付的,價值是半舍客勒。這指向的是救恩,每個人的贖價都一樣,都是基督為我們付出的贖價。而“還特許的願”,是指感恩的奉獻,獻上自己為神而活。力量強壯的就多奉獻,力量弱的就可以少奉獻。但最重要的原則是出於甘心樂意,並且不可收回。
若是奉獻牲畜,就直接把牲畜奉獻到祭司面前。特別強調的是,一旦奉獻,不可更換。
若是奉獻房屋或是土地,也可以換成價銀奉獻給神。
對於當納的奉獻,包括:(1) 所有頭生的都屬耶和華;(2) 永獻和當滅之物;(3) 十分之一的物,包括地上種子、樹上果子、牛群羊群中的第十隻。這些都是必須歸給神的,不可作許願用。
弟兄姊妹,對於活在耶穌基督恩典裡的我們,神要求我們的奉獻是什麼呢?使徒保羅在《羅馬書》前11章闡明了神的拯救之恩之後,在12章一開始,他就勸勉我們說:“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因此,神喜悅我們將身體獻上,一生為祂而活。這是比50舍客勒的銀子更高的要求!
利未記到此結束。本卷開始於人如何親近神,享受神;結束於人如何許願奉獻給神,讓神享受。我們是否看懂了當中的意義?
可4:35-5:20
這一部分記載了主耶穌行的兩件神蹟:平靜風浪和趕出群鬼。
平靜風浪的神蹟
首先,這讓我們看到,跟隨基督並不意味著可以免遭人生的風浪。主的門徒正在忠心地跟隨祂,主到哪裡,他們就到哪裡。然而,他們卻落在了風浪之中,甚至險些喪命。真基督徒不可期望在通往天堂的路上一帆風順。我們也會和別人一樣遭遇疾病、患難、死亡。然而,這些對真基督徒來說,不再是咒詛,而是「化妝的祝福」,神要藉著患難教導我們許多寶貴的屬靈功課。
其次,主用一句話就平靜了風浪,使門徒驚訝地發問:「這到底是誰?」主耶穌就是創造天地的主宰。對主耶穌來說,沒有什麼難以制服的風浪。祂能制服外在的風浪,也能制服我們內心的風浪——內心的情慾、焦慮不安、暴躁的脾氣,主都可以馴服它們。只要我們謙卑來到主面前,以信心求告祂,我們就能經歷到祂的大能!正如那首熟悉的詩歌所唱:「有主在我船上,我就不怕風浪,直到安抵天家!」
主在格拉森趕出群鬼
主趕出群鬼,治好被鬼附的人,再一次使門徒看到耶穌就是神的兒子——祂不但能制服風和海,也能制服群鬼。在這裡,我們也看到撒但及其差役是多麼的兇殘、惡毒,使人落入可怕的悲慘境況。那被鬼附的人住在墳塋裡,晝夜喊叫,用石頭砍自己。這樣的情形隱約描繪出地獄的各種痛苦。因此,我們不可輕視魔鬼的攻擊和攪擾。彼得說:「你們的仇敵魔鬼,如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。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它。」(彼前5:8-9)
其次,我們更要看到主的能力是何等完全。祂一句話就趕出了群鬼,拯救了那被鬼附的人,使他心裡明白過來,恢復了正常。這給我們莫大的安慰。雖然魔鬼如吼叫的獅子,令我們不安,但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勝過了魔鬼。我們的主在天上也在為我們禱告,使我們不至於失去信心。當祂再來時,要把撒但捆綁起來,扔進無底坑。
弟兄姊妹,你是否確信自己已經脫離了撒但的權勢?這是關乎我們靈魂的重大問題。撒但仍然在悖逆之子心中作王,使他們順著邪靈的意志行事。但我們若在基督裡,就得著了自由,不再受撒但的轄制。問題是,我們是否活出了自由的生命?是否天天穿上屬靈的軍裝,抵擋仇敵的一切詭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