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0日 讀經概要
3月20日
申命记17-19章;路加福音3:1-22
从《申命记》17章到26章,是属于社会生活方面的民事律法,包括司法条例,战争条例,婚姻条例,财产分配条例,等等。
17和18章,这两章的主题是:合神心意的领袖。
领袖对百姓有重大的影响。曾经在西奈山下,亚伦作为领袖没能约束百姓,发生了金牛犊事件。在加低斯,各个支派的首领带头悖逆神,导致以色列人要在旷野漂流38年。好的领袖应该提升百姓的属灵生命和品格。不负责任的领袖会带领百姓走向败坏。
神为以色列人设立了四种领袖:审判官,君王,祭司和先知。
第一,神对审判官的要求是:要按公义审判百姓,不可屈枉正直,不可看人外貌判断,不可收受贿赂,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,颠倒是非。要追求至公、至义。
审判官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背约者和拜偶像者。但在判决时,不可凭一个人的口定案,而是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。这个原则在新约是同样的。主耶稣在教导门徒如何处理教会的冲突时,说:“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”(太18:16)。
审判官若遇见难断的案子,就要交给当时的“最高法院”的审判官和祭司,从他们那里寻求最终判决。最高法院从神领受的「判语」代表神的权柄,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,都要完全服从。
第二,关于君王的要求。
事实上,以色列是「祭司的国度」,本来不需要立王,神就是以色列的王。但是,神知道他们的软弱,进入迦南地以后,会受到周围国家的影响,也想要立王。到了撒母耳晚年,以色列人果然要求立王(撒上8:5)。神对撒母耳说:“他们是厌弃我,不要我作他们的王”。虽然如此,神还是许可他们立王。
神首先吩咐「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」,因为立约的百姓是属神的,不能再被外邦人辖制带领、跟随别神。而即使是「从你弟兄中立一人」,也不是根据人意,而是要立「神所拣选的人为王」。
神百姓中的君王是为了服事弟兄,而不是为了管辖弟兄。神国度真正的君王主耶稣基督说:「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,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。只是在你们中间,不可这样;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;谁愿为首,就必作你们的仆人。正如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」(太二十25-28)。
为此,神向君王提出三个禁令:
「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」,意思是不可倚靠军事力量来增加自己的权力,以致忘了倚靠神。
「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」,意思是不可与外邦国家建立结亲联盟,以致偏离神。古代中东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为外交工具,以结亲的方式建立联盟关系,所以君王普遍「多立妃嫔」(17节)。
「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」(17节),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虚荣,以致自高自大。
后来的所罗门王,统统违背了这三条禁令。「与埃及王法老结亲,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」(王上三1),并且「有妃七百,都是公主」(王上十一3)。以至于「年老的时候,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」(王上十一4),使整个以色列走向败坏。
最重要的是,君王必须每天诵读神的律法,学习敬畏神,遵行神的命令,免得心高气傲,偏离神的诫命。只有每天学习神的话,才能长久地活在神的祝福中,「在国位上年长日久」。
一个不肯花时间「平生诵读」律法书的人,就没有资格作王;同样,一个不肯花时间「平生诵读」圣经的人,也不能在教会里作属灵领袖。我们哪一天不读圣经,哪一天就可能「心高气傲,偏左偏右」,用自己的话来代替神的话、用自己的意思来代替神的意思。
第三,祭司。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是教导律法和在圣所事奉神。他们是被分别出来的,所以没有分得土地,「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」(1节),而是倚靠「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」(1节)为生。
他们对应的就是新约教会的全职传福音的工人。「主也是这样命定,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」(林前九14),而我们的奉献也是先献给神,然后神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赐给「传福音的」。
第四,先知。「先知」是神亲自呼召,负责在地上做神话语的出口。「先知」的职分既不像人所选举设立的「审判官」(十六18),也不像世袭的君王,更不像与生俱来的「祭司利未人」(1节),而是由神一个一个单独「兴起」的(15节)。神常藉着先知呼吁领袖和百姓悔改。
摩西是一位伟大的先知,神藉着他的口颁布律法,奠定了我们信仰的根基。在摩西之后,神在百姓中曾兴起过许多先知,但「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」(三十四10)。直到耶稣来了,他就是那一位像摩西的先知,更是超越摩西的先知。因此,父神指着耶稣对门徒说,「这是我的爱子,我所喜悦的。你们要听祂」(太十七5;可九7;路九35)。彼得在五旬节后讲道,也向犹太人指出,主耶稣就是那位先知(徒三22)。
申命记19章 逃城
在民数记35章,摩西曾设立逃城制度。这里,摩西重述逃城的重要性。
逃城的目的是为了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入,免被报血仇的追杀。逃城有六座,约旦河西三座,约旦河东三座。
逃城的属灵意义,一方面是显明神的公义,不允许罪在百姓中间存留。另一面是显明神的恩慈和体恤,使愿意悔改认罪的人有活下去的指望。
我们已经知道,逃城也是在预表基督。
世人都犯了罪,得罪了神,惹神发怒。神要报血仇,要追杀罪人。但神怜悯罪人,就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,并且为他们死在十字架上,叫一切因信逃到基督里的人,可以躲避耶和华的愤怒。大祭司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舍命,可以把我们从罪和死亡的辖制中释放出来。真正庇护罪人的逃城是基督自己。在基督里的人就不受罪的控告和神的刑罚。
因此,我们必须快快逃到基督里面,逃避耶和华的愤怒。
路加福音3:1-22 旷野的呼声
这一段经文正好和上面的逃城联系起来,施洗约翰呼唤人要逃到基督里面。
耶稣基督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在旷野喊着说:预备主的道,修直他的路……凡有血气的,都要见神的救恩。
约翰看到许多人来受洗,就对他们说: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?要结出果子来,与悔改的心相称。
人人都想逃避地狱的刑罚,进入天国的福乐。但是,仅仅接受宗教礼仪,是不能得到神的救恩的;而是必须要真心悔改,生命发生改变,才能得到永生的福气。
我们必须留意到,施洗约翰是在传福音,为基督作见证,他把人的眼光引到基督身上。只有基督才能用圣灵给人施洗,赐人重生的生命。
施洗约翰传福音时带着末世的紧迫感。他指着基督说,「祂手里拿着簸箕,要扬净祂的场,把麦子收在仓里,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」。接受福音的将进入永生,拒绝福音的将永远沉沦。
当施洗约翰完成了他的使命,为救主预备了道路,之后,他就退出舞台,使人都转眼看神的儿子,耶稣基督。
于是,神的儿子出场了。他受了洗。尽管他不需要受洗,因为他没有罪。但他是站在「人子」的地位上,公开地与祂所要拯救的罪人认同(来二17)。因为祂自己要先走过那条十字架道路(来二18),然后才能「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」(来二10);祂要作罪人的代表(来二11),「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」(来二17);祂要「被列在罪犯之中」(赛五十三12),「担当多人的罪,又为罪犯代求」(赛五十三12)。
此时,圣灵降在耶稣身上,父神从天上发出声音:你是我的爱子,我喜悦你!
父神的这句话,首先表明祂赞许耶稣过去三十年的生活。 三十年来,他遵守神的旨意,从未偏离左右。他的生活、思想、言行、工作,无不使神的心得到满足。因此神说,「我喜悦你。」更进一步说,这句话也预示将要来的三年半,主耶稣所作的都是父神所喜悦的:「你是我的爱子,我喜悦你。」
这是多么荣耀的时刻,三位一体的神同时为基督作见证。
因此,亲爱的朋友,如果你忽略基督,忽略这么大的救恩,怎能逃避将来的审判?
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这已经信靠基督的人,应该怎样的尊荣基督呢?